第(3/3)页 瞥了一眼对方,沙正阳知道这家伙骨子里还是一个闷骚的文艺青年,哪怕写了几本烂俗的小说,但骨子里没变。 王朔的小说也曾经让他如痴如醉,老崔和田震的歌,,老谋子的《红高粱》和《大红灯笼高高挂》,陈凯歌的《霸王别姬》,都让他神魂颠倒。 也许这家伙天生就不该是在这里蜗居一隅,就该走上这条路? 见沙正阳看着自己出神,冯子材没好气的道:“我和你说正经事儿呢,别绿眉绿眼的看着我,看不起我是不是?我好歹比正刚那五大三粗没半点文艺细胞的家伙强几分吧?” “那倒不是。”沙正阳有些犹豫,“我只是觉得你去燕京干啥?正刚他们的市场调查公司是干正经事儿的,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成天就和一帮文艺人呼朋唤友喝酒聊天,你起码得有个正经目标吧?” 这话把冯子材给问住了,好半天没能回答过来。 沙正阳也不理他,自顾自的大嚼,啤酒他不喜欢喝,有那么一杯意思意思就行了。 “正阳,你觉得我去能干啥?”好半天冯子材才问道。 “就你现在的德行,怕是啥也干不了,不过你若是觉得这辈子窝在银台没意思,要去燕京闯荡一番,或许晃荡两三年之后,你要么迫于生计,找到一个你自己不喜欢但能混饭吃的事儿干,要么你找到一个你感兴趣很喜欢但是却混得很惨只能维持生计的活儿干。” 沙正阳为冯子材描述的生活还真勾起了冯子材的兴趣,。 “正阳,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有兴趣了,你还别说,我也觉得自己这辈子呆在银台这么混没意义,你不是常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来教育我们么?我觉得这恰好符合我现在的心态,我不能碌碌无为,也不能虚度年华,总得要追求一些自己想要干的事情,哪怕那个目标对我很遥远,就这么定了,我先去燕京,和正刚一起混,等到两三年后我再来确定我该做什么。” “你喜欢就好。” 沙正阳也无所谓。 像抱着冯子材这种想法的北漂文青日后会越来越多,甚至会成为一种潮流。 你混文学圈子也好,混影视圈子也好,混音乐圈子也好,都那么一回事儿,金字塔,你就先在塔基下边喘息,琢磨怎么上到塔尖去看风景吧。 这个世界哪里都是一样,从来没有一走上来就能看风景的事儿。 第(3/3)页